2021離婚房產過户要交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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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夫妻任何一方來説,誰都不想走到離婚這一步。但是如果真的離婚了,則要處理好房產分割等方面的事情。一般來説,房產分割會涉及到產權的變更,需要對房產進行過户。正常房產買賣過户的話,需要繳納税費。那麼,離婚房產過户要交税嗎?現在小編就給大家重點介紹下。

2021離婚房產過户要交税嗎?

一、離婚房產過户要交税嗎?

1、關於營業税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税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税。

2、關於契税問題,在離婚分割房產辦理產權時可按《國家税務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税的批覆》規定判定,即:“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税政策規定徵税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

3、關於個人所得税問題,《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税。對離婚房產分割,如果一方放棄歸另一方,則屬於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徵個人所得税。

二、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辦法是什麼?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給大家分析了離婚房產過户要交税嗎這個問題。按照目前政策規定,離婚房產分割不用繳納契税、印花税等,只需雙方繳納少量的工本費即可。在辦理過户之前,雙方應該先做一個房產析產手續,然後帶着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房產證等資料辦理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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