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房產證的遺產繼承的方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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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房產證的遺產繼承的方式是什麼?

一、未辦房產證的遺產繼承的方式是什麼?

沒有產權的房產,繼承人協商一致,簽訂繼承協議,等能辦理產權登記時,再 辦理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二百三十條條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二、房屋繼承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在近代社會中,大多數公民都會有自己的房產,當房屋的原持有者死亡後,按照規定會由法定的繼承人來繼承房屋的所有權,如果原先的持有者沒有進行辦理房產證明或者出現多個繼承人時,那麼也一定要通過協商的方式來決定房屋的繼承人,必要時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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