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滯納金什麼時候開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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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購買房子時,需要繳納契税。可是由於銷售人員未提、初次購房不懂或者自身原因未及時去繳費會產生契税滯納金。那麼契税滯納金什麼時候開始算,它的算法又是怎樣的呢?本站的小編將為大家介紹有關契税滯納金的相關法律

契税滯納金什麼時候開始算?

契税滯納金是在房屋買賣中税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税款的納税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不是處罰,是扣繳義務人與納税人因佔用國家税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

一、契税滯納金什麼時候開始算?

契税的納税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税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納税人應當自納税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徵收機關辦理納税申報,並在契税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税款。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徵收機關繳納。

二、契税滯納金是如何產生的

業主與開發商籤訂購合同後未繳納契税的,從第31天起計算契税滯納金。此外,納税人進行納税申報的,徵收機關核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納税人未進行納税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會通知業主在一個月之內分批到税務部門開具購房發票。如果業主沒去辦理相關手續,就會形成契税滯納金。也有因開發商原因導致購房發票延遲開具的,因此導致的契税滯納金,業主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決。拖的時間過久,契税滯納金的數目也不可小覷。對於契税滯納金徵收比例各城市規定不一樣,按照具體情況而定。

三、契税滯納金計算起始日期的確定

1 .納税人進行納税申報的,徵收機關核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

2 .納税人未進行納税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綜上所述,在我們簽訂購房合同的31天后,如果沒有繳契税即開始計算契税滯納金。之前向税務部門報過税的,在規定繳契税期滿的下一天開始計算;之前沒報過税的,在拿到房產證的下一天開始計算。所以我們在買完房後應詢問好銷售人員,積極配合並帶全相關證件到地税局辦理契税繳納,防止滯納金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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