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屋維修基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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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房屋在修建完工之時,需要按照規定驗收,且只有在驗收達到標準之後,才能進行交付使用,由此可以知道房屋的質量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依舊存在着房屋損害的情形,此時,需要進行維修,故而各也制定了房屋維修基金標準,各地的標準是不同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成都房屋維修基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相關信息。

成都房屋維修基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成都安置房維修基金繳納標準是什麼

1、 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準為:建設單位視有無電梯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5%和3%繳存,歸物業區域內全體業主 ;拆遷安置單位視有無電梯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5%和2%繳存,歸被拆遷人 。

2、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户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3、這時的過户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户,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户。隨着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儘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二、什麼情況下購房者可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可以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對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或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1、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

2、公共部位是指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3、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等。

是成都相關機構修訂的,旨在成都範圍內具有法律效力。對於公民個人來説,在購買房屋之後,如果向生活更加便利,則需要按照規定,繳納維修金,否則,在房屋損壞後,還需要聯繫維修工人,難免會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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