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延期交房説賠償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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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延期交房説賠償物業費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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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延期交房怎麼賠償

由於施工進度原因導致開發商能按期交房合同約定延期交房違約方每日應支付購房人已付房款萬分之三。違約金對於次性付款業主來説毫無疑問開發商應該按照已付房款計算違約金。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請求增加,法院會支持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所以由上述可知,開發商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首先按照雙方當時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進行支付,如果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小提示:

消費者在簽署合同時購房者在簽訂合同前應該仔細核對交房日期、賠償標準等重要內容,必須把具體的交房時間寫入合同,將延期交房的賠償標準也寫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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