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對校園暴力的刑罰是如何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8W

現在對校園暴力的刑罰是如何規定的?

現在對校園暴力的刑罰是如何規定的?

同學間因故看不順眼挑釁生事、辱罵、互毆、羣毆等行為有可能觸犯的法律是:過失至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過失至人重傷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聚眾鬥毆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尋釁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等等。

同學間以保護、借錢為名向同學勒索財務或以其他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財務有可能觸犯的法律是搶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盜竊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搶奪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敲詐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綁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現在還有些學生認為自己是未成年人,即使是犯罪也不用負刑事責任,我們知道,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校園暴力的施害人如達到法定年齡,則法院應對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罰,以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我國刑事訴訟法採取國家追訴主義的原則,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向法院提起公訴。

遭遇校園暴力怎麼辦?

1、和施暴者談判拖延時間,然後瞅準機會逃跑或者經過談判取得合理信任

一旦你碰到了校園暴力,幾個女孩或者幾個男孩圍着你,你要儘量和他們談談,聊聊這樣對待你的原因或者是準備對你怎樣,一旦對方放鬆警惕,你可以趁機逃跑;如果你有把握打動他們,那就盡你的所能去取得他們的信任,儘量不發生暴力事件。

2、看見有人經過要大聲呼救或者報警

遇到正好有人經過你們的地方,一定要大聲呼救或者是如果你攜帶手機的話,一定要及時撥通電話報警。小編希望大家,如果有一天路過的時候,有孩子向你呼救的話一定要及時伸出援手,那是他們的希望!另外,報警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不給對方發現。

3、和家長、學校老師説明情況,對施暴者的處分

真的被施暴了之後,一定要和家長、學校老師説明情況,由學校來針對施暴者進行處分,千萬不能想着以暴制暴,那樣的做法是不能成功的,如果受害人以後也學着對方進行暴力事件,那和施暴者又有什麼區別?

4、攜帶防身用品、報警器以防施暴者打擊報復

綜合上面所説的,校園暴力對於學生來説是堅決不允許的,這種行為是嚴重的觸範了法律行為,而且對於這種行為一旦被抓到那麼必會受到很重的處罰,所以,同學之間應該有什麼事情好好的協商,避免引起這種情況,不僅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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