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離婚訴訟中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一、起訴離婚的財產分割有什麼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夫妻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權利和共同債務的償還義務是平等的。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注意對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給與適當的照顧。

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因一方重婚、通姦、虐待或傷害配偶及其親屬等行為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當然也應當保證有過錯方的基本生活。

4、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意願,但雙方的意願必須是真實的、合法的。在一方願意放棄全部或一部分財產權時,只要不危害國家、集體、社會和他人合法權益,應當允許。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注意財產的使用價值,應該使其在分割後能充分發揮其效用。

6、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進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的財產進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進行分割。根據上述基本原則,正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如何對婚外情財產進行分割

因一方有婚外情導致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姻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一)協議分割

當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導致離婚分割財產時,夫妻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協議分割,法律完全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只要夫妻雙方同意,因婚外情導致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方式和內容完全有夫妻自由決定。

(二)判決分割

如果夫妻在婚外情離婚財產分割問題上難以達成協議,那麼只能通過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判決進行分割。

本身離婚的時候分割的財產,就是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但要是雙方結婚時間尚短並不存在什麼共有財產的話,那在解除婚姻關係的時候,自然也就不需要作出分割。不過有些夫妻可能在結婚之前或者結婚之後就雙方的財產作出了約定,那離婚的時候也是可以按照約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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