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 婚前存款算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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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婚前存款算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夫妻之間也是存在很多利益關係的,在結婚的時候可能都覺得雙方可以白頭偕老,但是到了現實面前,可能就會有很多無力瞬間,最後因為感情沒有辦法繼續維持下去,所以選擇了離婚。那麼關於新婚姻法 婚前存款算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 一、新婚姻法 婚前存款算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 規定婚前財產永遠是個人的,是對要求男人婚前有房的女人當頭棒喝!眾所周知,婚前個人財產特別是婚前房產,如果沒有約定,過去的司法解釋曾有婚姻關係存續八年後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 因而導致有些夫妻在婚前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以明確各自婚前財產的處理。 新婚姻法生效後,規定婚前財產如果要作為“共同財產”,雙方必須約定。這就實際上肯定、明確了婚前個人財產不作為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因此,新的司法解釋就規定,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為婚姻的存續轉化為共同財產。這實際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續八年,婚前個人財產(房產)作為共同財產”的規定。

·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不會因為婚姻的存續轉化為共同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台,解決了部分不良的現狀,也增加了不少難題。不少朋友對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新規定並不是很清楚,經常會問: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怎麼分割。本文就新婚姻法中離婚財產分割的新規定為大家詳細介紹!

1、新婚姻法,房產增值部分,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後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婚內房屋贈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户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也就是説,未過户的贈與屬於不產生效力的贈與,説的天花亂墜,把房子給你要和你結婚。沒有過户,想什麼時候要回去就什麼時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贈與房產的,先過户。

3、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4、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説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5、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於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6、新婚姻法,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新婚姻法 婚前存款算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對於婚姻法中關於共同財產還有個人財產等都有明確規定,上述內容中提到的婚前的存款,這個存款並不是婚後雙方共同收入所得的,所以應該認定為個人財產,如果離婚,是個人所有的,不應該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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