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

來源:法律科普站 4.43K

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

【為您推薦】越秀區律師   泗陽縣律師   姑蘇區律師   宕昌縣律師   博白縣律師   太康縣律師   廣寧縣律師   新泰市律師

對於很多家庭來講,房產都是其中比較重要的財產。而要是夫妻離婚的話,往往也會就房產要求進行分割。但是,夫妻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呢?相信很多人對此都不是很瞭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

(一)首先考慮夫妻雙方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是否有約定,或是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對房產的分割是否有明確的約定,如果存在這一前提,法院會優先尊重雙方的約定;

(二)未達成約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着照顧子女或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具體有: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4、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當的,人民法院不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6、關於雙方享有共有權益的公房,分割方法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二、離婚後能否要求分割財產

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這裏要説明的是此項請求權的行使要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即權利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兩年後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則喪失勝訴權,權利人必須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兩年內起訴。再次起訴時應當注意一定要有充分的證據,最好明確被隱瞞財產的數量、種類、地點等。

究竟夫妻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這要看房產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如果認定屬於夫妻個人財產的話,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就不能對房產要求進行分割,不過此時可以就房產在婚後的升值部分要求作出處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營口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