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婚後徵收怎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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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財產婚後徵收怎麼分割?

婚前財產婚後徵收怎麼分割?

由於拆遷房取得方式的多樣化,拆遷房房屋權屬狀態也是多樣化,拆遷發房離婚分割情況具體需要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拆遷房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此種拆遷應該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而且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拆遷房權是在結婚登記之後取得的,該被拆遷房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這種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後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遷房與安置房產權調換之間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後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依法分割。

5、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後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法院一般如何審理拆遷房問題?

在審理涉及房屋拆遷問題的離婚案件時,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幾種做法:

1、依法分割。夫妻雙方因離婚而導致夫妻關係終止時,夫妻共同財產關係也終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堅持平等原則和採取各半分受主義,對婦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適當予以照顧。夫妻離婚時分割拆遷安置房也應當遵循上述原則進行。

2、調解處理。離婚案件中涉及到拆遷房屋處理的,只要關係到案外人的民事權利,只能進行調解。大多數情況下,促成當事人和案外人就拆遷房屋問題的處理達成一致意見,法院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對拆遷房屋處理意見中具有可執行內容部分製作民事調解書。

3、另案處理。通常情況下,法院只能就離婚問題和範圍明確的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先行作出處理,而對涉及其他共有人權利的拆遷房屋的處理,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起訴。

公民的思想觀念也是不斷的發生改變,會有許多的夫妻會在婚後因為一些瑣事就選擇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麼在離婚時也是要將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如果在分割共同財產的情況下一方有故意隱瞞或者是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後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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