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 - 哪些是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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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哪些是共同財產?

夫妻之間在一起生活很多年之後,往往都會有許多的共同財產,要是由於一些主觀或者客觀的原因,夫妻雙方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時候,你知道該怎麼分割嗎?本站小編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幫助到你。

一、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

我國的夫妻財產製度實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則上不考慮各方對財產貢獻的大小或收入的有無及高低,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協議分割,只要雙方自願即可,堅持自願原則,沒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

二、夫妻的共同財產主要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具體分為七類: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勞動報酬,如工資、獎金、津貼、福利;

2、用勞動報酬添置的財產;

3、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

4、知識產權的收益;

5、因繼承得到的財產,但遺囑確定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贈與得到的財產,但贈與合同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應當歸夫妻共有的財產,如夫妻一方偶然中獎所得的獎金等。

三、夫妻的個人財產主要有哪些

夫妻的個人財產是指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具體分為六類:

1、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如女方的嫁粧;

2、夫妻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精神損失賠償金等;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夫妻一方的專用生活用品;

5、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

6、其他應當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如下崗職工買斷工齡款。

四、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是怎樣的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因此,一般情況下,夫妻分割共同財產時,往往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小編要提醒大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能夠損害第三人的利益。要是你還有任何的疑問,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獲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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