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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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現代社會的發展中房子的價格比以前高了很多,很多年輕人在選擇結婚之時都會進行按揭買房,這是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遇到了要離婚這種情況,就會涉及到財產分配,依靠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婚後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這個問題應如何解決呢?下面整理了資料為大家解答。

一、離婚財產分割定義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二、婚後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實際上,生活中無法協議分割房產的佔大多數。這時,就需要遵循法律的規定。而在解決這一問題時,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一種情形:夫妻雙方婚後一同貸款買房,取得房屋產權的,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確定此房屋屬於雙方的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以平均分割為原則。一方得到房屋產權的,作價的一半支付給對方,房屋的作價可以雙方協商確定,也可以經評估公司評估確定。雙方都要房屋的,雙方可以競價,由出價高者得;也可以優先判給沒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第二種情形: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並登記在一方的名下,這種情況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一般仍歸一方個人所有;但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的錢,不論實際是用一個人的收入,還是雙方共同的收入,都屬於自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所以這部分錢在雙方離婚時應該進行分割;房屋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進行分割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所得。

第三種情形: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並且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子屬於誰呢,還貸部分又該如何處理呢?

這個案例與前一個的區別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一個在婚前已經取得,這個是在婚後取得。依據《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是當事人房屋物權公示的時間;但依據《物權法》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是不動產物權人取得物權的時間,在認定事實方面應該以婚前簽訂的購房合同為準。

其實婚後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的解決辦法基本是協議分配或者判決分割,在大家的生活中,會遇到的情節是多種多樣的,因此也需要具體問具體分析,如果夫妻是一同貸款買房,那麼這就是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即可,只有一方婚前付了一部分款,婚前與婚後獲得房產證的結果也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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