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買房離婚財產分配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6W
按揭買房離婚財產分配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後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實際上,生活中無法協議分割房產的佔大多數。這時,就需要遵循法律的規定。而在解決這一問題時,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一種情形:夫妻雙方婚後一同貸款買房,取得房屋產權的,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確定此房屋屬於雙方的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以平均分割為原則。一方得到房屋產權的,作價的一半支付給對方,房屋的作價可以雙方協商確定,也可以經評估公司評估確定。雙方都要房屋的,雙方可以競價,由出價高者得;也可以優先判給沒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第二種情形: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並登記在一方的名下,這種情況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一般仍歸一方個人所有;但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的錢,不論實際是用一個人的收入,還是雙方共同的收入,都屬於自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所以這部分錢在雙方離婚時應該進行分割;房屋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進行分割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所得。

第三種情形: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並且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子屬於誰呢,還貸部分又該如何處理呢?

這個案例與前一個的區別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一個在婚前已經取得,這個是在婚後取得。依據《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是當事人房屋物權公示的時間;但依據《物權法》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是不動產物權人取得物權的時間,在認定事實方面應該以婚前簽訂的購房合同為準。

在大家的生活中,會遇到的情節是多種多樣的,因此也需要具體問具體分析,如果夫妻是一同貸款買房,那麼這就是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即可,只有一方婚前付了一部分款,婚前與婚後獲得房產證的結果也是不一樣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