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離婚財產分割掌握哪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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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離婚財產分割掌握哪些原則?

一、老年離婚財產分割掌握哪些原則?

1、男女平等。夫妻雙方對其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平等分割的權利。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既不能損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還要看情況對女方和子女給予必要的照顧。

3、照顧無過錯方。2001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對離婚有過錯的一方,在處理財物時,應給予無過錯方適當的補償。

4、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分割時不應損害其效用和價值,以保證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對於生活資料,分割時應做到方便生活,物盡其用。

二、老年夫妻離婚財產分割要注意什麼?

老年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根據我國《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一方、遵循當事人的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合法地予以解決。須特別指出的是,無工資收入的家庭婦女對共同財產有同樣的平等分割權。應該適當照顧生活困難的一方,尤其是女方。對於雙方婚前財產、婚後財產如何處理,最好相互商量,取得一致意見,寫好書面協議。並進行婚前財產公證。這樣做,可以防止今後在財產上發生糾紛,即使發生了糾紛也便於處理,同時有利於處理與雙方子女的關係,使得老年人的再婚免受一些干擾,使老人安享再婚的幸福。

三、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綜上所述,離婚不僅是年輕人的專利,一些老年人也因為各種原因鬧離婚。經過調解雙方決定離婚的,需要妥善處理好財產分割方面的事情。對於女方及無過錯方,一方生活存在困難的要適當傾斜。老人再婚的,最好在婚前做一個財產公證,防止今後出現意外導致財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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