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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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幾種?

離婚財產進行分割,一般來講只能對其中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進行分割,若是認定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則在夫妻離婚的時候是不能做出處理的。進行離婚財產的分割也是有一些具體原則需要當事人遵循的。到底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幾種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二)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那麼離婚怎樣分割財產?

一般有以下幾個原則:

1、協商處理原則。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説,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男女平等原則。

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原則。

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以上這四種情形導致離婚的,要求損害賠償需要有相關證據證明,法院才會支持你的相關主張。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五種在離婚財產分割時需要遵循的原則,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一般來講,夫妻分割離婚財產的都是均等的分割,但需要適當的照顧女方、無過錯方。這也是相應原則的要求。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本站網站的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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