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轉移財產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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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離婚轉移財產怎麼認定?

起訴離婚轉移財產怎麼認定

1、一方轉移已有存款;

2、一方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摺;

3、一方私自出售房屋;

4、一方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財產;

5、一方私自無償轉讓或贈與夫妻共同財產。

二、起訴離婚對方轉移財產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申請書。

申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及其基本情況;申請財產保全的具體數額;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請理由。

2、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據;被申請人的明確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請人的開户銀行及帳號等財產線索。

3、有效的擔保手續。

採用現金擔保的,應當提供與請求範圍價值相當的現金。

採用實物擔保的,應當提供與請求範圍價值相當的動產或不動產。擔保人應提交用作擔保的實物的購買發票、產權證等證明該實物所有權的材料。在擔保期間,用作擔保的實物仍可由擔保人繼續使用,但擔保人必須書面向人民法院保證,在保全期間,對用作擔保的實物,不轉移、變賣、毀損、丟失,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用作擔保的房屋、土地產權證等人民法院將依法裁定扣押。

採用保證人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擔保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應加蓋保證人的單位公章。擔保書中應明確擔保事項和擔保金額。

三、婚內對方轉移財產可以請求法院分割財產嗎?

婚內對方轉移財產可以請求法院分割財產,婚內請求分割財產的法定條件是: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以上給大家介紹的是一些比較常見的轉移財產的方式,事實上,司法實踐中有些人可能為了防止另一半分割財產,可能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就已經把部分甚至大部分夫妻共同財產轉移到了海外,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其實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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