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婚後共有財產税怎麼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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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婚後共有財產税怎麼交納?

一、離婚後婚後共有財產税怎麼交納?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後婚後共有財產是不需要交納相關税種的。《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09]111號)文件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税有情況包括離婚財產分割所產生的營業税。

二、營業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09]111號)文件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税:

(一)離婚財產分割;

(二)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三)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四)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三、個人所得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09]78號)文件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税: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關於個人所得税,雖然沒有直接説離婚財產分割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税,但是離婚財產分割時,按法律規定要判定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對婚後財產不管這個房屋的產權名是誰(其中一方),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一方放棄,屬於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繳納個人所得税。

離婚時,涉及到財產分割的税種在相關法律中已經非常明確的規定為不需要收取。原因在於離婚分隔所產生的財產分隔不屬於商業行為,如進行房產權過户時,並不存在正常的商業行為,而是可以理解為一種贈予,所以是不可能收取營業税和個人所得税等商業税種的,具體情況應當在法律的範圍內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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