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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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協議的基本內容

婚前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2、雙方對一方在婚前已取得的財產歸屬做出約定。

如果雙方的意思是一方個人婚前已有的財產歸其個人所有,則是否約定都無關緊要。如果雙方的意思是一方個人婚前已有的財產在雙方結婚後歸雙方共同所有,則必須在協議中註明。如果僅是約定一方婚前的部分財產在雙方婚後作為共同財產,則應列明具體財產的情況,以免日後產生分歧和爭議。

3、雙方對一方在婚後取得的財產歸屬做出約定。

鑑於現行法律規定婚後一方取得的財產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只有雙方有例外約定,才有必要在協議中加以註明。比如:婚後一方取得的財產全部歸其個人所有,或者部分歸個人所有,部分歸共同所有。

4、雙方對婚後家庭消費開支的分擔。一些對婚後財產歸屬有特別約定的夫妻,則會對婚後家庭的消費開支如何分擔進行約定,包括正常的家庭生活開支以及個人的消費支出。

5、家庭重大事宜的決策。

6、夫妻的忠誠義務

7、一方的過錯責任。

8、協議生效條件。

9、雙方簽字並註明簽署日期。

當然,有些婚前協議當中的部分條款,類似於以後誰提出來離婚誰就不能分割財產,像這樣的條款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不代表整份婚前協議都不受法律保護。所以雙方在擬定婚前協議條款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遵守國家的法律制度。

法院想要追查夫妻的共同財產那麼就可以從銀行的存款,還有就是信用卡的查詢進行取證;再者就查夫妻雙方的股票以及還有雙方的工資實際收入等,但前提在調查的時候是有合法的證明材料才可以進行。

二、法院如何追查夫妻共同財產?

法院如何查夫妻名下財產的方式為:銀行存款、信用卡查詢取證;工資報酬查詢取證;股票交易及資金賬户信息查詢取證;公司股權信息查詢;房產信息查詢;保險信息查詢等方式。法院在執行相關案件過程中認為有必要進行查清夫妻的財產的有權進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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