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東所有權轉讓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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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始股東所有權轉讓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原始股東所有權轉讓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主體,需要明確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

2、轉讓標的,即在合同中註明轉讓的是哪家公司的股權,具體的轉讓的份額是多少

3、轉讓股權的每股單價及股權轉讓金總額。

4、轉讓股份的交割日。

5、股權轉讓金支付方式。

6、出讓方的義務;

7、受讓方的義務;

8、協議的生效日;

9、出讓方的陳述與保證;

10、股權轉讓協議的解除條款;

11、保密條款;

12、爭議解決方式;

13、違約責任;

14、附則。

二、股權辦理注意事項:

1、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不等於股權轉讓的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合同約定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一般來説,如無特殊約定,股權轉讓合同自轉讓方與受讓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實際轉移的問題,也就是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即從工商行政部門登記備案時起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後,還要合同雙方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股權轉讓才能實現。

2、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只是確定了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股權的實際轉讓還有賴於對合同的實際履行

股權的實際轉讓就是股權的交付,合同生效後,轉讓方可能依約履行,將股權交付受讓方,也可能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權、拒絕接受或拒絕付款,這就是股權的轉讓合同生效而未實際履行的狀態。

股權是權利、義務的綜合體,對於財產結構和經營效果都不錯的公司,股權受讓意味着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則意味着要承擔更多的風險和責任,特別是股東出資不到位和或公司資不抵債時。

3、股權轉讓合同的履行,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向受讓方移交股權,具體體現為將股權轉讓的事實及請求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意思正式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為。

轉讓方與受讓方權利的交接點是從該通知行為完成之時起。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前,受讓股份的新股東對其股權的處分權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東對外宣稱其為公司股東,則應以公司向其換髮的股票或出資證明或者股東名冊的登記為其證據。而受讓方的主要義務則是按照約定向轉讓方支付轉讓款。

4、股權交付包括股權權屬變更和股權權能移轉

權屬變更而未移轉權能或移轉了權能而未辦理權屬變更的情況常常發生,這就給股權轉讓糾紛的產生埋下了禍種。因此,股權轉讓合同應對權屬變更和權能移轉做出明確約定。

5、受讓方在交易的過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權轉讓對價的義務

原始股東在轉讓自己股權的時候是應該尊重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的,真正情況下原始股東也可以轉讓股權,但按照規定,原始股東想要轉讓自己股權的話,內部股東是具有優先購買權的,所以轉讓股權要先召開股東大會,內部股東不要的才能轉讓給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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