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不動產證單獨所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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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婚後不動產證單獨所有嗎?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不動產權屬證書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後,頒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用於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為某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據,當事人人間發生權屬爭議時,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據不動產權屬證書來解決紛爭,確認權利。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可見,對於房產是不是單獨所有的這個問題,不能僅憑不動產證是在婚後得到的就可以分析出結果了。婚後買房,並且在買房之後順理成章的辦理不動產證的,不動產證就算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也不代表這是單獨作用,但是,房子是結婚後,男方或者女方的父母贊助購買的,不動產證上寫的也是一個人的名字,這就是單獨所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