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帶一子離婚財產分割的辦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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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帶一子離婚財產分割的辦法是什麼?

一、夫妻帶一子離婚財產分割的辦法是什麼?

夫妻帶一子離婚財產分割的辦法應當是屬於擁有撫養權的一方,另一方應當支付子女的撫養費,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等分隔。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二、財產的分割相關知識

1、按新婚姻法規定,辦理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後還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有共同財產證據是一人一半。有個人財產證據是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無共同財產請求損害賠償女方無住房請求居住權。

3、那麼,例如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等財產在婚後購置的房屋或者其它財產,這種情況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答:婚前財產在婚後的形式轉化,不影響該財產的性質。因此,夫妻一方以既然前存款在婚後購置的房屋,角然屬於購置方的婚前財產。如果對方沒有出資,則不能主張享有房屋的份額。同樣,婚前其它財產的形式轉化,也不影響其作為婚前財產的性質。另外,婚前財產產生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財產,也屬於婚前財產。

三、夫妻離婚帶小孩的一方,財產分割多少

雙方對於離婚都沒有過錯的話,財產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帶孩子的一方要給帶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給付孩子的撫養費。

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己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如果協議不成,法院判決要考慮誰帶孩子應當分到房子,折錢給另一方。

夫妻雙方進行離婚行為時,應當就子女的撫養權達成一致協議,擁有撫養權的一方可以享受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的權利,另一方應當按照離婚協議的相關規定來支付撫養費,如果另一方不支付撫養費,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應當進行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必須通過司法判決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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