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轉移給子女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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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轉移給子女怎麼辦?

夫妻決定離婚的,要在正式離婚前解決很多事情,包括離婚財產分割。有的人為了逃避分割,提前將財產轉移,隱藏,有人是把財產轉移給子女。那麼,離婚財產轉移給子女怎麼辦?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作為另一方,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下面我們就通過本文詳細瞭解下吧。

一、離婚財產轉移給子女怎麼辦?

想要知道離婚前財產轉給孩子,是不是屬於財產轉移,首先我們要知道財產轉移的概念。財產轉移:是指一方將財產轉移到另一處隱藏起來,其目的是要將違法轉移的財產私分或獨佔。而如果是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其行為沒有對財產進行隱藏,所以,這種婚前財產轉移給子女不算做財產轉移。

民法典規定,我們國家實行夫妻財產共同制。除非有書面約定,否則夫妻任何一方掙的錢都是夫妻共同擁有,不分彼此。夫妻一方為了家庭生活、工作經營的共同開支,可以有權單方處理。

如果其中一方單方處置財產,這就侵佔了夫妻另一方的財產份額。當被侵佔的一方發現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回屬於自己的那半份份額,而屬於那半份財產,則屬於自願性質。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1、照顧原則

《民法典》第39 條規定,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協議不成時,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判決,即照顧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一般適用平均分割,隱含着保護無工作、承擔主要家務勞動一方的利益,即無工作一方即使沒有收入來源,但對對方所得的財產有共同所有權,離婚時一般適用平均分割,維護其利益。

2、補償原則

《民法典》第40 條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即補償原則。補償原則僅適用於夫妻分別財產制。由於認可了家務勞動及照顧家庭付出的價值,補償原則能夠保障奉獻方的利益。

3、賠償原則

《民法典》第46 條規定,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即賠償原則。民法典規定了過錯離婚的法律後果,即由過錯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讓婚姻中的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是對受害方的法律救濟。

綜上所述,離婚雙方在辦離婚手續前,任何一方不得轉移財產,即使將離婚財產轉移給子女也不行。如果對方發現這種行為,可以收集轉移財產的證據材料,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並對財產分割做出公正裁決。法院會綜合各自因素,本着照顧女方及孩子、有利於生活等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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