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怎麼分割怎麼樣保全自己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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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怎麼分割怎麼樣保全自己最大利益?

首先,我們可以瞭解到中國的這個離婚率和其他國家相比是比較高的,而且許多人都對離婚後財產分割的情況一點也不瞭解。大多數人都知道在夫妻離婚的時候財產是評分的,但是在有些特殊情況也會影響到財產的分割,那麼離婚財產怎麼分割怎麼樣保全自己最大利益涉及到一些什麼特殊情況呢,在這裏我將為大家詳細説明關於婚姻財產的相關問題。

離婚時,需要雙方本着照顧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權益出發,自行協議共有財產的分割分配,不能分割屬於一方婚前個人的財產,也不能分割屬於他人合法擁有的財產,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需要承擔撫養費,如果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可以上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規定:

一、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四、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五、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六、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通過閲讀以上婚姻法的規定,我們可以得出證明婚前財產,個人醫療費用補助,個人遺囑財產歸屬等特殊情況可以不劃分到夫妻共同財產中,也就是説離婚財產怎麼分割怎麼樣保全自己最大利益的重點就在這幾點證明中。但是,我希望來閲讀這篇文章的只有極少數人,確實受到困擾的人們也希望你們早日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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