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結婚兩年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婚前財產結婚兩年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財產結婚兩年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會,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下的財產屬於個人婚前財產: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如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和贈與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的財產。還有婚前各自購置的物品。

(二)復員、轉業的軍人帶回來的醫療費用和回鄉生產補助費用,以及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三)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等。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四)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個人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

(五)夫妻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約定和雙方協議或雙方承認的口頭協議。

二、夫妻共有財產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三、共同財產分割方法

夫妻協議離婚或起訴離婚後,往往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爭議不下,沒有好的處理意見。一般地,夫妻離婚時對於共同財產的分割,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則。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一是實物分割,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經估價後,夫妻的很多共同財產如分割了就容易影響其使用價值,所以為了不影響財物的使用價值,在各財物價值基本均等的情況下采用實物分割的方式。

二是價金分割。通常夫妻兩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財物,或者財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後其使用價值降低、消失,那麼可把該財物變賣,對所賣得的價金進行均分。

三是價格補償。一些財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該共同財產後,需補償另一方相當於一半的價格。

其實大家根本就不應該把結婚時間的長短,和自己的婚前財產以及婚後財產的歸屬問題聯繫在一起的。拋開有相關的書面協議的這種特殊情況,假如説當事人在結婚的時候,就專門把自己的婚前財產給存起來了的話,那麼不管雙方是結婚兩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該筆財產都是個人財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