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舉證責任如何確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一、離婚財產舉證責任如何確定

離婚財產舉證責任如何確定

1、被告不同意離婚的,爭議焦點應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應由主張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負舉證責任。

2、涉及子女方面的舉證責任

(1)男方認為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是女方與他人生育的。爭議焦點應為該子(女)與男方有無血緣關係。應由男方負舉證責任。

(2)雙方的經濟收入情況有爭議的,爭議焦點為原告(被告)的收入情況。由本人負各自一方經濟收入情況的舉證責任。

(3)雙方爭子女撫養權或都不想撫養孩子的,爭議焦點為離婚後的子女歸誰撫養;由各方負責各自對撫養子女有利或不利的舉證責任。

(4)對子女撫養費給付標準有爭議的,爭議焦點為撫養費的給付標準;由雙方就各自主張負舉證責任。

(5)對探視方式有爭議的,爭議焦點為探視子女的方式。舉證責任分配同(4)。

3、涉及財產方面的舉證責任分配

(1)對現有家庭財產的性質,即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或者是他人的財產,雙方各執已見的,爭議焦點為爭議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原告(被告)個人財產或者某某的財產;各方就各自主張負舉證責任。

(2)對財產的折價有爭議,爭議焦點為爭議財產的估價標準;同上。經舉證仍無法確定的,可採取競價的方式,該爭議標的由競價高者得。

4、涉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處理

(1)債務存在與否有爭議的,爭議焦點為原告或被告主張的債務事實是否成立;由主張債務成立者負舉證責任。

(2)對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有爭議的,爭議焦點為爭議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舉證責任分配分兩種情況,如債務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由主張債務屬個人債務負舉證責任;如債務發生在結婚前的,由主張是夫妻共同債務方負舉證責任。

5、對彩禮有爭議的舉證責任分配

(1)對彩禮數額有爭議的,爭議焦點為彩禮的實際金額。由各方就各自主張負舉證責任。

(2)對彩禮是否應該返還是否符合法定情節有爭議的,爭議焦點為是否具有彩禮返還的法定情節,由主張返還方負舉證責任。

二、離婚案件轉移財產舉證責任是誰的

離婚案件轉移財產的舉證責任是歸主張者的,民事案件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應當積極收集夫妻共有財產的證據。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東出資證據;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存摺的開户行、賬號;炒股賬號;房屋所有權證;其它夫妻共有財產的發票,等。對現金、貴重物品注意保護。在必要時,可以申請訴前保全或訴訟保全。

離婚案件中,對於夫妻共有財產的數額往往爭執不下,其主要原因是一方或雙方隱匿了財產。通過訴訟離婚的幾乎都是對於財產分割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結果。財產分割方案是證據所能證實的夫妻共有產決定的,當事人應注意收集夫妻共有財產的證據,這比去調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更為重要。

當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後,對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夫妻共有財產。

因此,原告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應當積極收集夫妻共有財產的證據。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東出資證據;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存摺的開户行、賬號;炒股賬號;房屋所有權證;其它夫妻共有財產的發票,等。對現金、貴重物品注意保護。在必要時,可以申請訴前保全或訴訟保全。當然,夫妻鬧到離婚這一步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雙方都不會不知道,作為被告一方,也應有所警覺,對夫妻共有財產採取相應措施。

三、離婚時出現以下情況轉移財產無效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司法實踐的處理時,一般應把隱藏、轉移、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毀損、變賣的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