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粧買了傢俱離婚可以分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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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粧買了傢俱離婚可以分財產嗎?

嫁粧買了傢俱離婚可以分財產嗎?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對嫁粧的認定標準一般是這樣的: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粧,認定為女方孃家對女方個人的婚前贈與,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在離婚時應當認定為女方個人所有;在登記結婚後陪送的嫁粧,孃家人沒有明確表示是對女方的個人贈與,那就認定為是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雙方對該嫁粧有特別約定,則按約定來認定財產的權利歸屬。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引者注:此處十七、十八條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前財產公證

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綜合上面所説的,嫁粧是屬於女方帶來男方的,那麼這份財產男方的任何一個人都不可以分割,包括女方所制定的物品,除非是雙方有相關的協議這份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這樣雙方才能平均分割,所以,不同的情況所處理的方法都會不一樣,但是最主要的就是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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