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分割離婚財產買保險可以轉移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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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想分割離婚財產買保險可以轉移財產嗎?

不想分割離婚財產買保險可以轉移財產嗎?

離婚不想分割財產通過購買保險是不可以轉移財產的,保險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具體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分割方式如下:

(一)夫妻離婚時有爭議的保險主要是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分為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主要是機車保險。財產保險和機車保險一般是一年一保。而離婚時爭議最多的是人身保險。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保險。人壽保險是最有價值的,人壽時間長,保險金額大,現金價值大。至於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險都是短期的而且數額也比較小。人壽保險還具有儲蓄理財等功能。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

1、保險費是夫妻共同繳納的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2、保險費是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屬於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三)如果所繳納的保險費是夫妻共同財產裏面出的,分割方式:

1、退保後分割現金缺點退保時候,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對於投保時間比較短的保險,退保的到的現金還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於夫妻雙方都是個損失,如果夫妻一方願意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的,採用第二種方法。

2、變更投保人,轉讓保單給被保險人根據的規定,投保人必須和被保險人之間有保險利益,由於夫妻離婚後身份關係的消失,使得保險利益不存在,夫妻離婚後不能再為對方投保,雙方可以到保險投保人,把保險單轉讓給被保險的夫妻一方。轉讓後,被保險人將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的50%支付給另外一方。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雙方不需要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權要求另外一方補給自己現金價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財產分割中拿回相當於50%保單現金價值的財務。

如果家庭中存在隱形財產,夫妻離婚時,對隱形財產分割產生的爭議最大。隱形財產背後存在着金錢利益。如果隱形財產分割不好,會引來很多不必要的爭端,如果有這方面的爭議建議諮詢,告訴您如何劃分,解決糾紛。

二、一般離婚時的財產分割的原則是怎樣的?

一般本着均等分割、適當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原則,債務共同分擔。

1、均等分割原則:

《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八條  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  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

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2、照顧子女和女方原則: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債務共同分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是需要對那些夫妻關係期間積累的工資、融資收益等進行分割,有些主體為了不想分割財產,會採取購買保險等方式,將部分的財產進行轉移,此種方式是不可取的,若是被發現轉移事實的存在,可能會導致最後分得的財產份額比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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