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離婚房子拍賣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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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離婚房子拍賣出售?


離婚對大多數人來説都是痛苦的,而房屋作為夫妻的重大財產又該怎樣處置呢。小編就這一問題詳細的查找了相關答案瞭解到,如雙方可以協商,對房子的價值和處置都能協商解決,法院不做干預。但如果雙方無法協商,那隻能由法院進行判決了,下面小編就什麼情況下離婚房子拍賣出售這一問題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時,雙方可以協議分割夫妻共同房產。不能達成協議,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二、離婚時,一方不同意出售房產的情況下,法院一般會判決房產歸夫妻一方所有,但獲得房產一方需要給予另一方相當於夫妻共同房屋價值一半的補償,具體情況如下:

(一)房產不存在貸款的情況下,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應該給予另一方相當於夫妻共同房屋價值一半的補償。補償數額的計算方式:補償款數額=房屋現值÷2。

(二)房產存在貸款的情況下。

1、房屋於婚前購買並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屋,房屋歸一方所有,但獲得房屋一方要給予另一方補償。補償數額的計算方式:補償數額=婚後共同還貸款數額÷房屋總價款(房價款 總利息)×房屋現值÷2。

2、房屋於婚後購買,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的,根據照顧小孩和女方權益的原則歸一方所有,獲得房屋一方補償另一方與所獲得的房屋的價值的一半,具體計算公式:補償數額=已支付的購房款(首期款 銀行還款)÷房屋總價款(房價款 總利息)×房屋現值÷2。

3、房屋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的房屋,根據照顧小孩和女方權益的原則歸一方所有,獲得房屋一方補償另一方與所獲得的房屋的價值的一半,具體計算公式:補償數額=已支付的購房款(首期款 銀行還款)÷房屋總價款(房價款 總利息)×房屋現值÷2。

三、離婚時,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屋,要求獲得房屋所有權,而另一方要求出售的情況下,法院不會判決房屋強行拍賣出售,會根據意願把房屋判決歸要求獲得房屋一方所有,由獲得房屋一方支付另一方補償。但是,假如獲得房屋一方不能按照判決向另一方支付補償,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求獲得房屋一方支付補償。如獲得房屋一方無能力支付補償,法院會在執行程序中把房產拍賣出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的現行法律還是尊重雙方的意願來對房子的歸屬進行判決,但如果真的無法協商法院就有着一條比較嚴謹和合理的處置流程。如果你還有什麼樣的法律問題,也可以電話諮詢本站的律師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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