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兩個人的工資屬於共同財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7W

一、婚後兩個人的工資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兩個人的工資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兩個人的工資就是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屬於夫妻個人的財產有哪些?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合上面所説的,結婚之後那麼所得到的任何收益都算是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但對於在婚前所得到的個人財產也是不會因婚姻的續延而轉化為共同的財產,所以,對於此財產都是有法律依據,如果雙方要離婚,那麼要分割的也只能是屬於共同的財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