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購房屬於婚前財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離婚後購房屬於婚前財產嗎?

一、離婚後購房屬於婚前財產嗎?

離婚後購房不屬於婚前財產。

1、婚前自己出全款或者已經還清貸款的房子屬個人所有

結婚前,男方或者是女方單獨出資買房,在結婚前全款購房或者是已經還清貸款的,房產都屬於個人所有。即使是結婚後才拿到的不動產證,仍然有效,歸個人所有。

2、婚前父母為自己購房屬個人所有

結婚前,一方父母全款為子女購房,不動產證上寫的就是子女一個人的名字,那麼房子就歸一方所有。

如果婚前父母出首付為自己買房,結婚後,無論貸款是否還清,房子仍然屬個人所有。但是一旦出現房屋糾紛或者離婚的話,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房屋所有人就要補償給另一方,但對方是無權獲得房產的。

二、離婚後婚前的房產怎麼分,具體有以下情形:

(一)房產登記為夫妻一方名下的

如果該婚前房產單純是一方購買,則屬於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規定,另一方不能對其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不論婚姻延續時間多長,該個人財產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顧名思義,婚前房產若是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產如何分割的問題。

如果另一方參與婚後還貸,則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當然,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

(二)產權證上能顯示出房產歸雙方所有的

這種情形下的房產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應根據婚姻法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進行分割。

(三)、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後才取得產權證的房屋,離婚後房產歸誰?

一般情況下,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此種情況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後,交易已經完成,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因此,即使未取得房產證,該房產也應認定為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房屋房所有。

(四)、一方婚前貸款購買,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產權登記在己方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房子如何分割?

這種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有明確規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與首付房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子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有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所以,此時登記的房產歸登記一方,共同還貸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五)、婚前雙方出資購買,產權證之登記一方的,離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種情況下,最是麻煩,也最易產生普通公眾認為的不公。此種情況,離婚時登記方承認共同出資的,則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登記方不承認另一方有出資,且未登記方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事實或出資不是贈與的,則登記的房產屬於登記方,在離婚分割時,只對另一方給予補償即可。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如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出資購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於登記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離婚時房子如何分割?

此種情況下,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未登記一方可以請求分割此房產。

離婚後,雙方都享有自由支配自己財產的權利,不存在財產分割的情形,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若沒有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如何分割達到一致,如果在結婚後還想分割共同財產,留必須在訴訟時效之內,提起訴訟,否則可能不會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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