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重新分割財產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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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重新分割財產條件是什麼?

一、假離婚重新分割財產條件是什麼?

實際上,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假離婚這麼一種説法,假離婚只不過是老百姓自己的説法。按照法律規定,所有的離婚都必須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方式進行,假離婚也必須通過上述兩種方式進行。

但關鍵在於,法律可不管你是不是真心想離婚。只要夫妻履行了正當的離婚程序,比如去民政局登記離婚,或者向法院起訴離婚,一旦離婚成功,這種離婚就具備法律效力。也就是説,假離婚的後果與“真離婚”是一樣的,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被解除。

辦理假離婚後,同上面的情況一下,夫妻雙方協商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已經生效,除非有欺詐、脅迫情形發生的,財產不能要求重新分割。但是,由於夫妻雙方離婚後依舊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關係,在財產分割發生糾紛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財產分割時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處理,也就是説條件一樣的情況下,平均分割。

二、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是什麼?

1、即使在離婚後復婚,仍可能造成財產的損失,給家庭造成糾紛的隱患。

因為結婚前雙方各自擁有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擁有房產等財產的一方不同意變更登記或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將承擔很大損失。因此,夫妻雙方以“假離婚”所謂合法的形式來獲取房貸優惠存在很大法律風險。

2、假離婚可能假戲真做,導致家庭的破裂,財產遭受損失。

因為夫妻雙方只要履行了離婚的法律程序,離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於買房的錢等財產在離婚前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假離婚”之後將變成一方的個人財產,另外一方當事人就難以控制該部分財產。一旦有一方不願意復婚,因離婚而帶來的財產損失將無法挽回。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夫妻為了滿足購房資格,不惜通過假離婚來規避限購政策。這樣的行為存在巨大法律風險及道德風險,一旦弄假成真,可能對雙方經濟利益產生不利影響。假離婚一般是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完成,如果一方存在欺詐或者脅迫行為的,另一方可以重新起訴要求財產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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