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個月男方起訴離婚彩禮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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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兩個月男方起訴離婚彩禮退嗎?

一、結婚兩個月男方起訴離婚彩禮退嗎?

法律支持以下三種情況退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除了這三種情況之外,辦理離婚手續,都不能要求退還彩禮。

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這些情況都不能返還彩禮。

二、結婚沒領證彩禮能退嗎?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未領取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問題,沒領取結婚證,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法律依據是需要返還彩禮的。這種情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同居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彩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返還。但是,在大部分地區,未婚同居有可能構成事實婚姻或者長時間的同居,此時如果再要求返還彩禮就有點不現實。因此,在這種同居時間較長或者形成事實婚姻的,彩禮可以不予返還。

以上是在實際的操作中,法官對彩禮的可能性判決。其實,解決此事最好的辦法還是補辦結婚證,有了結婚證,彩禮什麼的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就不會遭遇返還彩禮的難題了。如果,沒有補辦結婚證的,由於彩禮的數目也在不斷的增加,還是需要請一個專業的人士過來處理比較好。

因為結婚時間確實有些短的,一旦離婚是要返還部分的,沒有領取結婚證,彩禮也是可以退還的,男女雙方同居之後未領取結婚證,不存在離不離婚的問題,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但是如果同居時間已經超過兩年的話,不能要求對方返還彩禮,如果同居時間未超過兩年,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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