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離婚的案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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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倆離婚的案由是什麼?

夫妻倆離婚的案由是什麼?

起訴離婚的案件案由寫離婚糾紛即可。案由是人民法院對訴訟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係的性質進行概括後形成的案件名稱,可以參考《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來確定民事案件的案由。

離婚撤訴後訴訟費是不會退還的,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原告申請撤訴的,受理費用由原告承擔,是不會退還的,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定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行為。夫妻雙方離婚,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否則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適用本案由。

二、訴訟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係。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於急於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示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三、訴訟離婚的訴訟費是多少錢?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後,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以及申請破產的案件,執行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離婚糾紛可以作為起訴離婚的案由,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先書寫起訴狀,然後選擇由管轄權的法院,繳納訴訟費用,提交離婚的起訴狀,提供感情破裂的證據,法院受理之後,認為符合離婚條件的,會下達書面的判決書,告知雙方當事人判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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