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拿孩子威脅財產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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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拿孩子威脅財產如何處理?

一、離婚拿孩子威脅財產如何處理?

如果在起訴離婚期間男方威脅恐嚇,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救助,讓公安機關介入處理,威脅他人是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當然,也可以向親人家屬求救,最重要的是保護好自己的安全,公安機關在接到報案後會第一時間介入解決。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起訴離婚的注意事項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1)、準備好訴訟證據;對多數的當事人來説,都是第一次訴訟,並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法院審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證據”為中心,沒有證據,是很難打贏官司的,因此,在起訴之前收集相關證據是非常重要的。

2)、注意保護好家庭財產;當一方起訴後,另一方往往就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的共同財產。因此,咋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法院傳票時,不要緊張,要針對對方訴求收集相反證據,並進行答辯準備。

很多當事人在接到法院傳票時,往往非常緊張。特別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實”的起訴狀後,即緊張,又氣憤,又擔心法院會聽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開庭時,才會認真聽取原告的訴訟請求和意見,對於原告的訴狀內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會輕信。但被告應針對原告的訴狀內容及提供的證據,收集相關的反證。

(三)開庭時,要準備好訴訟材料,不要緊張,從容地應對庭審。

離婚的情況在生活中並不少見,一般有協議離婚與起訴離婚兩種方式,在訴訟離婚中,如果遭到另一方的威脅和恐嚇,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的,此時最重要的就是保護自身安全以及合法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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