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婚外情受到恐嚇威脅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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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恐嚇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可以報警處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 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其次,威脅、恐嚇嚴重的構成了尋釁滋事罪。恐嚇威脅他人,造成他人人身受到傷害,情節較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所謂的恐嚇威脅罪,刑法修正案(八)在尋釁滋事裏面增加了恐嚇的內容,此刻開始我國現行法律中雖沒有以這個威脅恐嚇罪名稱命名,但實際上已經有了刑事處罰威脅恐嚇的條款,那就是刑法第293條尋釁滋事罪。如果是情節輕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理。》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理。
因此可以很明確的知道威脅恐嚇的行為是一種違反了治安管理法的行為,可以進行報警的處理,對方將會被處以五日以下的拘留,並且罰款500元以下。但若是對方的恐嚇威脅行為對他人造成了人身傷害,情節比較嚴重的話,那麼這就構成了尋釁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