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怎麼約定賭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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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協議中怎麼約定賭債?

離婚協議中怎麼約定賭債?

離婚協議書的債務需要由雙方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書寫;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離婚賭債算共同債務嗎?

顯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於該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於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應當指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賭博,為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於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出借人明知舉債人所借債務用於個人賭博的,其債權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

三、離婚賭債怎麼舉證?

需要蒐集能證明借款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如下證據,等債權人起訴主張自己還款時,積極應訴答辯。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協議是由夫妻雙方來進行書寫,而且在此協議中要註明清楚財產的劃分,債務的分配,百對於賭債的約定是可以結合雙方實際情況來進行書寫,只要不是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另一方是可以不用償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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