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公證不可以代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8W
放棄繼承公證不可以代理嗎?

一、放棄繼承公證不可以代理嗎?

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在時效上,公民放棄繼承權應當在被繼承人死亡,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否則,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將不具有法律效力。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向公證機構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本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可以由所在單位、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供,只要能證明其確實享有繼承權即可。

(4)經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如被繼承人死後遺有多項遺產時(如既有房產又有存款等),聲明書應明確放棄繼承哪一項遺產。繼承人放棄繼承,可以委託他人到辦理繼承的公證處和其他繼承人一起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可以在繼承公證書上由代理人代替簽署放棄繼承的協議。

二、放棄繼承權公證可以委託嗎

可以。繼承人放棄繼承,可以委託他人到辦理繼承的公證處和其他繼承人一起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可以在繼承公證書上由代理人代替簽署放棄繼承的協議。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目前涉及到放棄繼承等相關的問題是按照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的規定處理的。這實際上也就意味着如果做出了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的話是完全符合法律當中的規定的,同時還需要注意的就是,放棄繼承需要是在本神真實意願表達之下所作出的,也就是需要通過書面的方式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