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訴離婚應做什麼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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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訴離婚應做什麼準備

一、去法院起訴離婚應做什麼準備

1、選擇受理法院

原則上,起訴離婚應當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準。如果被告外出滿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夫妻雙方都外出滿一年的,則在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準備以下書面材料:

(1)民事起訴狀(即離婚起訴書);

(2)原告身份證明(户口簿、身份證);

(3)子女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户口簿、身份證);

(4)婚姻關係證明(結婚證、婚姻證明、户口簿);

(5)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

比如家暴,比如婚外情等,都需要相關的證據。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提供財產證明(房產證、機動車登記證、銀行存款證明、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等等)。

3、向法院遞交起訴離婚的材料

材料通過審核後,法院會開出訴訟費交費票據,指導當事人到指定銀行、本院繳費窗口或者通過網上交費,交完費後將繳費憑證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給承辦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費期限為7日,過期未交的,視為自動撤訴。

二、起訴離婚法院需要準備什麼證據

1、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要求,並提出相關的證據);

2、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3、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5、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6、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複印件。

三、離婚訴訟費的負擔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1)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

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五千元起價。也就是説,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甚至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五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了五十萬元,超出部分還要加收一定比例。

(2)交一定的基本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

這種案件一般爭議焦點在於財產分割的案件,一般難度在於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

四、離婚案件需要多久做出判決

離婚訴訟案件,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

對於多數夫妻而言,起訴離婚是萬不得已的選擇。但凡夫妻能夠協商一致解除婚姻關係的,其實都不願意走到起訴離婚這一步。而對於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來講,去法院起訴離婚應做什麼準備呢?上文中已經做了詳細解答。如果對起訴離婚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點擊下方的按鈕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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