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不想離了怎麼撤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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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離婚不想離了怎麼撤銷起訴?

起訴離婚不想離了怎麼撤銷起訴?

原告可以申請撤訴,但是要經過法院審查,然後再下達准許撤訴或者不準撤訴的裁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離婚撤訴要注意什麼

一般情況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會裁定準予撤訴:

(1)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

(2)申請撤訴是出於自願而非受人強迫。

(3)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

(4)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各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三、辦理假離婚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辦理“假離婚”財產分割有兩種情況

1、辦理“假離婚”後,夫妻雙方未同居的。首先,辦理了離婚登記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已經生效,除非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的,離婚協議生效後財產是無法請求重新分割的。

2、辦理“假離婚”後,夫妻雙方依舊同居的。

由於夫妻雙方離婚後依舊共同生活,形成同居關係,按照民法典規定,同居共同所得財產(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的財產。)分割時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1)如果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

(2)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

(3)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但要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利益;

(4)雙方同居期間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一般按雙方的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重病未治癒的,法院可判決其多分財產或由另一方給予適當幫助。對於離婚後,協議的財產分割無權請求重新分割。

離婚包括起訴離婚還有協議離婚兩種方式,如果訴訟離婚不想離了可以申請撤訴,法院判定是否准許撤訴,離婚撤訴需要注意申請撤訴是出於自願而非受人強迫,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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