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遺漏的財產怎麼分割?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離婚後遺漏的財產怎麼分割?

一、離婚後遺漏的財產怎麼分割?

離婚後遺漏的財產可以在離婚之後再次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分割。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後有遺漏財產的並且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當事人起訴分割遺漏財產的,必須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有遺漏財產之日一年內起訴分割。

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婚姻關係結束後,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的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婚姻關係結束後,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的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二、離婚後可能出現哪些財產糾紛

1、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對於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2、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婚姻關係結束後,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的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對於夫妻雙方來説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在離婚的時候是需要關於這方面的事情做出一個妥善的協商,比如説雙方當事人可以自主的通過離婚協議書的方式對內容來進行固定,或者是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來訴訟判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