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婚答辯狀的內容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8.3K
女方離婚答辯狀的內容有哪些?

一、女方離婚答辯狀的內容有哪些

(1)首先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和工作單位、住址等基本情況,然後在另起一行,點明案由。

(2)正文。主要是寫明答辯的事實根據和理由,包括原被告雙方夫妻關係的成立和現狀、是否同意離婚,或者是同意離婚但對原告提出的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方案持有不同意見等。要注意答辯的針對性,提出充分的答辯主張並提出有力的證據。同時,提出自己對所持異議的問題的處理意見。即主張是否同意離婚或者該如何處理子女、財產問題。

(3)尾部。首先寫明答辯狀所呈交的人民法院名稱,一般採用:“此致:哪個人民法院”;其次,在答辯狀右下方由答辯人簽名蓋章,註明年月日;最後註明附件內容,包括答辯狀附件、物證、書證等。

二、離婚訴訟的具體流程有哪些

離婚訴訟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綜合上面所説的,男方提出離婚,女方在寫答辯狀時就需要根據起訴狀的內容進行答辯,同時把答辯的事實還有答辯的理由註明清楚,而且還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來支撐自己的觀點,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所寫的答辯狀可以獲得受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