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過了就是想離婚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4.85K
不想過了就是想離婚怎麼辦?

一、不想過了就是想離婚怎麼辦?

不想過了就是想離婚是可以通過協商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

1、離婚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當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協議內容主要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孩子撫養權的分配以及一些約定內容,然後就帶上協議書、身份證明、結婚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快速、方便、簡單。如果是一方或者雙方不願意離婚,或者雙方都願意離婚,但是對財產問題、孩子撫養權問題無法達成一致,存在爭議,那麼只能選擇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特點就是程序複雜、時間漫長,第一次訴訟還可能離不掉,需要二次訴訟。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不想離婚可以拖多久

這個要看主張離婚的一方是否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

據《民法典》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有以下五種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雙方之間感情不和,就是沒有辦法繼續在一起共同生活了,那麼這個時候是可以選擇離婚的,如果雙方當事人都同意離婚的,那麼完全是可以到當地的民政部門來直接的辦理。其中一方當事人,如果不願意離婚的,另外一方當事人只能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