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離婚財產糾紛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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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離婚財產糾紛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怎樣的?

一、鄭州離婚財產糾紛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怎樣的?

1、根據鄭州律師費用收取標準,離婚案件不涉及財產糾紛,每件收費2000到10000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準

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3000-5000元;

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3-5%;

1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2-4%;

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1-3%;

5000萬元以上部分,0.5-2%。

按案件爭議標的額差額累進計費。

二、離婚可以協商分割財產嗎?

1、離婚可以協商分割財產

協議離婚時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中對夫妻財產分割在離婚領取離婚證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對於以下情況,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的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財產。

(1)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2)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3)登記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訴訟離婚後財產糾紛解決辦法

訴訟離婚後,由於法院判決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後所涉及的財產本沒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權利。但是對於特殊情況下的離婚後財產糾紛法律還是規定了救濟的措施的。

(1)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要求對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重新分割;

(2)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可以重新分割財產。

在鄭州,男女雙方若是因為不能協商確定共同財產的分割方案,是不能採取協商的方式離婚的。而起訴離婚,若是委託律師處理訴訟事宜,委託人需要按照鄭州離婚財產糾紛律師費用收取標準,向特定規定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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