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標準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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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標準怎麼規定的?

一、家暴的標準怎麼規定的?

家庭暴力的定義為對家庭成員用推擠、拳擊、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開水燙、火燒、用刀等手段及器械傷害,故意殺害、傷害、重度毆打、凍餓、性摧殘等使受害人身體受到嚴重損害或者用威脅、恐嚇、辱罵、猜疑、惡意貶低、故意刁難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動自由等的行為。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庭暴力是行為人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即家庭暴力具有類似於《刑法》中故意傷害罪等“結果犯”的特點,沒有一定的傷害後果,不能認定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造成的家庭成員的傷害後果,包括人身和人的自由受到的侵害以及精神的傷害。

二、遭受家庭暴力怎麼離婚?

1、以遭遇家暴起訴離婚要滿足下列條件: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2、以家暴為由提起離婚訴訟時,還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所以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因家庭暴力離婚,是可以請求賠償的,婚姻生活中遭受家暴,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但起訴離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提起離婚訴訟的必須是婚姻關係中的一方;提起訴訟的一方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提起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具有合法的夫妻關係;提起訴訟的一方,需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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