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噪聲的規定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5W

城市5類環境噪聲標準值如下:
類別晝間夜間
0類50分貝40分貝
1類55分貝45分貝
2類60分貝50分貝
3類65分貝55分貝
4類70分貝55分貝
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
0類標準適用於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於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於0類標準5分貝執行。
1類標準適用於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
2類標準適用於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3類標準適用於工業區。
4類標準適用於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
《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三條新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其經營管理者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四十四條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採取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國家對噪聲的規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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