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歲以上老人丟了身份證怎麼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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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十歲以上老人丟了身份證怎麼補辦?

六十歲以上老人丟了身份證怎麼補辦?

申請人或代補辦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補辦手續;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工作人員校驗户口簿和審閲《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用並領取辦理回執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用於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年滿十六週歲公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時,由本人攜帶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辦證中心辦理。

二、補辦身份證的具體的內容是什麼?

1、本人攜帶户口簿或其他能證明身份的證件到户籍地所屬省級行政區任一派出所或辦證中心辦理(不符合省內異地辦證要求的只能在户籍地按要求提供材料辦理)。符合省外異地合法穩定居住、就業或就學等條件,已辦理人口信息登記且符合異地辦證公安部統一要求的,還可持居住證、户口簿或其他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身份證件、相關就學/就業/居住證明材料在現居地申請全國跨省異地辦證按照法律及公安部法規規定,補證不因年齡而異,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身份證丟失的,也可本人攜帶上述材料申請補領。

2、受理窗口採集人像、指紋後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或《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3、申領人在表格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40元,法律規定有特殊情形的除外),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4、接到領證通知後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若申領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可以自願申請辦理郵寄證件。

我國相關的條款中對於補辦身份證件以及初次辦理身份證件的情況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一旦出現了遺失或者損壞的情況的需要第一時間到當地的所轄區域的派出所及時的申請補辦,避免因為沒有身份證導致影響到合法權益的行使,這是十分重要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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