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丟了身份證怎麼補辦?
一、户口本丟了身份證怎麼補辦?
(一)户口本丟了身份證補辦程序
1、申領人帶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進行人像採集和指紋採集。
3、繳納工本費,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並留下聯繫電話。
4、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申領人持憑證到派出所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二)人像採集標準
證件照片為申領人正面免冠頭像,不着制式服裝,經常戴眼鏡的必須戴眼鏡照相,要保證人像清晰,無明顯畸變。
(三)發證期限
派出所受理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後,在60日內將新證發至公民手中。
二、居民在丟失身份證後,應該做下列幾件事:
1、立即到公安機關報失,一般我們需要到管轄我們工作單位的派出所報失,然後打電話或寫信到家裏,請家人代為到家鄉的鄉鎮派出所報失;
2、報失後,要申請補辦一個新的居民身份證。辦理新的身份證,需要帶上户口簿和村委會開的證明。辦理新的居民身份證的地點也是在家鄉鄉鎮派出所;
3、由於新的身份證辦理時間較長,一般是3個月,所以需要先在鄉鎮派出所辦理一個臨時身份證,再郵寄回來,碰到檢查等事可以拿出來作為證明;
4、拿到新的身份證後,退回臨時身份證。
三、異地怎麼補領身份證?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補領,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交驗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户籍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按照正規程序,補辦身份證是需要帶上户口本的,所以在户口本丟了的情況下,是不能辦理補辦身份證的。故此任何身份證、户口本同時丟失的情形,必須要先到掛失,以防止他人用自己的身份證實施違法行為,然後先補辦户口本後,再提出身份證的補辦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