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婚內財產協議要注意什麼問題 - 應該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W

一段婚姻應該用充足的信任來維持,但這僅是婚姻的一種理想狀態,在現實生活中,每一段關係都會有不穩定的時候,關係好時我的就是你的,關係差時我的是我的,你的我也不想給你,這樣夫妻雙方就會因為財產問題產生糾紛。

寫婚內財產協議要注意什麼問題,應該怎麼寫

對於此類糾紛,我們可以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確定夫妻間財產的各自歸屬。

這樣不僅可以明確雙方的底線,就算未來發生糾紛處理起來也比較方便,從而有效減少決策紛爭,通過理性的方式保障雙方的權利。

那麼,婚內財產協議該怎麼寫呢?需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一、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的法律依據

婚內財產協議通過書面形式確定夫妻財產的歸屬及分配,這種協議已經取得我國法律的支持和認可。

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由此可知,婚內財產協議已經獲得民法典的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婚內財產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協議要保證是當事人真實自願簽訂的,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此外婚內財產協議一般僅圍繞夫妻間的財產作出約定,不涉及子女或第三人的財產分配問題。

二、適合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的3類當事人

(一)大型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在公司擔任要職。

此類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影響得不只是一個家庭,還有可能影響自己所供職或控制的公司的發展,損害公司其他股東的利益。

因此在很多情況下,公司及其他股東會要求當事人在婚前用書面協議的形式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分配作出明確約定。

(二)家庭條件相差懸殊的未婚情侶。

此類情況多發生於豪門家庭,一方家庭財力雄厚,家族的長者自然不希望辛苦打下的江山,當子女離婚時被分走一半,這對家族企業的發展尤為不利,為保證家族財富的傳承,子女結婚簽訂財產協議就成了必要選項。

(三)再婚家庭的當事人,雙方在財富方面相對獨立。

重組家庭的財產結構較為複雜,通常來講雙方更傾向於自己的子女,並且一般不會願意由一人打理全家的資產,因而有些夫妻會通過協議來確定各自的財產歸屬,通俗來説就是各花各的。

三、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於個人財產?

(一)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如計時或計件工資、加班工資、津貼補貼,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翻譯演出、表演等勞務取得的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如企業銷售貨物取得的利潤,出售或交換房屋、土地、機器設備獲得的收益,婚後取得的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

3、知識產權的收益。

如發表繪畫作品、出版圖書獲得的稿酬,作品在出版、上演或播映後或允許他人使用而獲得的報酬,專利權人轉讓專利權或許可他人使用取得的報酬,商標所有人轉讓商標權或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所取得的報酬等。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如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等。

(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婚前財產的孳息,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比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被他人傷害等原因獲得的醫療費,殘疾賠償金、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如鞋、帽、衣服、刮鬍刀、化粧品、護膚品、專用的佩物、飾件等。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一方的人身保險金、喪葬撫卹救濟金、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費等,與個人身份密切相關的獎狀、獎盃、獎牌、獎品、榮譽證書、科研津貼等財產,一方創作的手稿、文稿,夫妻雙方約定為個人所有的財產等。

四、婚內財產協議怎麼寫?

1、寫明男女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和聯繫方式;

2、明確婚前財產的範圍及歸屬;

3、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及使用方法;

4、確立夫妻雙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權利、義務;

5、違約責任;

6、協議的生效;

7、爭議的解決方式。

五、婚內財產協議這5點寫了也無效!

(一)約定財產歸子女所有。

根據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動產要完成交付,不動產要辦理完成登記手續,才會移轉財產的所有權。

所以就算協議中約定財產歸子女所有,只要財產權利沒有實際移轉,視為贈與尚未履行,贈與人可以隨時撤銷贈與。

在實踐中,此類協議爭議多以無效認定而告終。

(二)誰提離婚誰無財產。

此類約定會被認為限制了婚姻自由權,因而被認定無效。

(三)免除對子女的撫養義務。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關於不要孩子、由某方承擔孩子一切撫養費用的約定,在一定程度上會損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這一部分的內容通常無效,當承諾全額承擔孩子撫育費的一方陷入經濟困難、無力獨自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用時,另一方有共同承擔的義務。

(四)出軌就淨身出户。

此類約定缺乏法律依據,出軌是對夫妻關係的不忠,違反的是道德義務,此類約定不能作為判決淨身出户的依據,但是若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對方與他人同居等,則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五)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

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並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若一方突患重病需要救治,另一方應積極承擔。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醫藥費用。

附:(模板僅供參考,不保證最終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

男方:_____,漢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漢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具有合法夫妻關係。

現夫妻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婚內財產約定協議。

男、女雙方確認:除本協議明確約定為夫妻共有的財產或直接登記為雙方共有的財產以外,雙方結婚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各方的個人財產,歸各方單獨所有,任何時候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對各自名下的個人財產均有完全自由、獨立的處置權,對該財產的處置無需徵得對方同意,對方亦無權干涉。

雙方對財產的具體約定如下:

一、房屋所有權歸屬

位於_____省_____市_____區_____街_____號_____幢_____單元_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女方所有。

二、汽車歸屬

登記在男方名下的_____汽車(車牌號_____)一輛歸_____方所有。

三、存款、股權

1、夫妻共同存款_____萬元歸_____方所有,_____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日內將其名下的_____萬元存款轉移到_____方名下。

2、以男方名義持有的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及因該股權產生的分紅、增值、轉讓款等任何收益均為男方個人單獨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男方作為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東因為此公司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和女方無關。

四、其他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各方受贈、繼承所獲得的一切財產,無論相關的贈與協議或遺囑中是否寫明為贈與/遺留給一方所有,該財產均為受贈/繼承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五、債權債務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生活支出

1、在本協議生效後,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後,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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