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被法院認可的出軌證據有什麼
在司法實踐中,離婚案件有近一半是涉及到婚外情問題的。
《民法典》中規定了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索賠,一旦婚外情被認定,無過錯方就可在財產分割上佔得先機,所以自然而然地就涉及到了出軌取證的問題。
01哪些出軌證據是能被法院認可的?
(一)、出軌被曝光,一方在情急之下寫表示悔改的“悔過書”、“保證書”等書面證據;
(二)、如果是屬於嫖娼的,被查處後會有警方的筆錄;
(三)、其所在的單位職工在查實婚姻情後,有時會作出一些處理,會有相關處理材料;
(四)、出軌方與第三者同居地的居委會或者街道辦出具的證明,房東出具的證人證言。
雙方往來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該類證據除了書面證據,相關短信、郵件等應先做個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五)、捉姦在牀,但收集這類證據難度比較大,且該證據必須得有合法性,不得違反法律相關規定。
02如何蒐集第三者的證據
1、對方寫的“悔過書”、“保證書”等。
過錯方出軌突然被對方發現往往會因為害怕、悔過等原因給對方寫下保證書等表示悔改,這是最容易取得,也是具有很大證明力度的證據;
2、若兩人的婚姻情持續了很久,不排除一種可能是孩子並不是親生的,在信律師辦案過程中也碰到過類似情況。
當事人可以先做一個親子鑑定,如果孩子不是親生,那就能很直接的證明了,但是必須注意不能傷害到孩子;
3、照片、錄音、錄像等,現在基本上都採用這種方式,甚至不惜僱傭偵探去取證,但這一類的證據很容易因為不具有合法性而無效;
4、雙方往來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通話記等,此類證據因為易於偽造、滅失,效力上比較弱,因此短信、電子郵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證再提交法院;
5、朋友、家人、鄰居的證人證言,當然證人配合,但也有可能由於當事人與證人之間往往關係比較親密,有利害關係而不被採納;
6、如果涉及到非法的兩性關係,可以報警處理,警方的筆錄將會成為有利的證據;
7、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應儘量收集更多的證據形成一個證據鏈,這樣才能更好的被採信。
夫妻中的一方出軌的證據包括手寫信件、嫖娼的案底記錄、工作單位出具的對於生活作風問題的處罰決定以及出軌的影像資料錄用等。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獲取這些出軌資料時要注意途徑的合法性,不得隨意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利。
北京離婚律師信金國長期工作在婚姻家事訴訟的第一線,積累了大量的實戰經驗,所以您如果有相關問題,也可以尋求信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