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離婚起訴書內容怎樣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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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次離婚起訴書內容怎樣寫的?

二次離婚起訴書內容怎樣寫的?

⑴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

⑵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⑶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起訴狀寫完後,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二、離婚訴訟是否有調解書?

起訴離婚開庭會調解,調解成功會有調解書。

在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先進行調解,但不能久調不決。如果在調解中發現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據此,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即使起訴前已經婚姻登記機構、街道組織調解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仍應進行調解。

調解內容。在進行調解時,審判人員必須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法對雙方進行説服教育工作,宣傳法律、政策和社會主義倫理道德,對有過錯的一方進行批評,對無過錯的一方進行疏導。

調解開始後,應首先做好調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雙方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應及時判決不準離婚;

雙方感情確己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的,則應做好調解離婚的工作,當事人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應及時判決准予離婚。

起訴書中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後的情況寫清楚,通過訴訟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也是會有調解書的,在審理離婚案件之前,法庭會先進行調解,若是調解成功,會下發調解書;若調解不成功,會進入訴訟程序,就離婚的問題進行開庭審理,下達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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